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掌握扎实的电子科学与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综合开发应用EDA、DSP、SOPC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系统的能力,能够适应电子信息及其交叉学科领域的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的团对精神。具有第一外语的听、说、读、写的能力,能胜任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产业部门有关方面的教学、研究、工程、开发及管理工作。
二、研究方向
1.电路与系统
(1)电子系统设计:研究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平台逻辑核心技术和数字化软硬件设计集成系统技术。如嵌入式控制的通信系统研究,数字化系统电路的研究等。
(2)嵌入式系统与应用:嵌入式系统融合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通信技术和半导体微电子技术。主要研究基于8位、16位和32位微处理器的嵌入式控制系统和智能仪器的硬件设计和嵌入式操作系统(如uCOS、Linux)的BSP和应用软件设计等。
(2)核电子学:核电子学是在核辐射探测技术和电子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电子学与核科学间的一门交叉学科。主要研究高速电路设计、信息处理和实时控制在核物理和粒子物理实验的前级电路和数据获取系统中的应用,研究数据获取和信息处理系统及核电子学系统。
2. 物理电子学
(1)信号检测与处理:研究电子信号的获取、变换、传输、存取及数据处理,实现对各种物理量的检测及智能化控制,培养具有坚实的硬件电路设计、调试能力以及善于用汇编语言和各种高级语言编程的专门技术。
(2)信息光电子技术:从信息的角度研究光电子领域的相关技术、系统及应用,主要包括光电传感与测量、光通信、光电信号处理与控制、图像处理技术等。
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1) 集成电路设计:研究基于像素探测器的模拟与数字集成电路设计方法,应用于通信系统的全定制与半定制ASIC、SoC和SoPC的原理和设计方法,研究IP核的设计、复用、各种典型软/硬IP核和系统的结构优化方法。
(2) 微电子机械系统:研究应用于光通信网络和光信息处理领域的新型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和相关数值模拟方法,探寻器件材料、结构与性能的关系及MEMES优化设计的途径。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1)电磁散射与目标识别:研究复杂系统的电磁波散射规律、数值计算方法以及在目标电磁特性与识别、新型人工材料电磁特性研究中的应用。
(2)天线与电波传播:研究天线基本理论与设计、测量方法与计算机仿真技术、电磁波传播理论及在无线通信和电磁环境等领域的应用。
三、基准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硕士生基准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总学分34-38学分(16学时/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年(以课程学习、实践为主,兼顾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提前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达到学校和本学科规定条件的硕士生,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按三年基准学制安排。(具体课程信息见《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五、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学术活动两部分,各占2学分。
教学实践必须面对本专业本科学生,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讲授部分本专业课程,也可以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辅导或协助指导本科生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教学实践的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学生要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已有三年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生,可以免修教学实践。
学术活动要求必须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其中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每次都要有1千字以上的学习报告,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和导师组进行考核,确定合格或不合格。
六、科学研究
本学科研究生应具有较强文献检索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本学科研究生应在校期间必须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科技源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者获得发明专利1项。
七、中期考核
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向,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制订论文工作计划,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应于第4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详细阐述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和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其中研究背景部分阐述不少于5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后,开题报告由本学科、专业的导师组予以评议,选题不当,调研不足的,不予通过,研究生应另行选题、搜集材料并重新开题。此外,研究生应于第4学期末提交的学术报告不少于6篇。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的课题开展研究,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论文答辩前一个月,成果测试专家组对论文研究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成果测试专家组由本学科全体教授组成,必要时可以聘请 1-2 名校外专家参加,并实行指导老师回避制。毕业论文成果测试环节主要通过专家组直接测试的方法,重点考察该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论文的工作量和论文的创新性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参与学位论文答辩。只有在毕业论文测试环节获得“同意论文答辩”结果的同学,方可到学科负责人处签发“论文答辩申请表”,由指导教师安排论文答辩。对于没有通过测试的研究生,可以完善、补充论文内容,再次提出申请。但是,到学校规定的论文答辩截止时间内,还没有通过测试的学生,延期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学基本要求:(1)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2)论文内容应能反映作者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3)表明作者已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应有新的见解,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九、培养方式
研究生培养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入学后一个月内,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兴趣和特点,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
进入课题研究后,按照正规科研管理模式,定期参与科研团队的学术讨论,在导师的指导下,逐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同时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锻炼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十、必读文献
书目、期刊清单附于培养方案之后,具体格式见《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规定和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达到我校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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