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作者:admin 时间:2011-03-30 点击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当你顺利完成面试,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接下来就应该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了。签订就业协议是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最后环节。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书》的步骤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在就业协议书封底“毕业生应聘意见”签名。 (一般来说《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用人单位填写“招聘意见”,必要时,上级主管单位栏应填写地市县人事局或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便落实派遣和迁移户口档案。)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暂时无法办理户口、档案手续,可凭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关系,签订就业协议书。)

  4、各院系签意见。 (书记签字,盖分党委章)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就业指导中心签约专用章+签约日期章)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小提示

①《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套,每套一式四份,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果《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一份留给单位,一份留给院系,一份留给就业指导中心存档,还有一份留给自己)《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②《协议书》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丢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

③毕业生填写《协议书》时内容要真实。

④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避免一些争议的产生,《协议书》备注栏应在相互商定的情况下分别注明。

●服务期限

●违约金数额

●试用期待遇、转正后工资

⑤《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约后即生效。

⑥《协议书》上档案转寄地址、单位、邮编应填写清楚,以避免档案误投而最终损害毕业生自身利益。

二、我要违约,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毁约,也不赞同毁约。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

 l、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就业指导中心,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2、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双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就业指导中心,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三、遗失协议书及补办

1、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须经严格的审批手续,补办手续如下:

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就业指导中心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时,就业指导中心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就业指导中心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是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称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丢失的,须递交遗失补办申请并征得学院分管就业工作领导的书面同意,然后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一个月后予以补发。但是在一个月内,若有用人单位提出异议,将给予严重处分!
  ☆2、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一经发现,学校将情况通报用人单位,并在校就业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批评或接受学校相关条例处理。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的、伪造就业协议书的、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就业协议书的填写说明
1
.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与办理需求信息登记的用人单位必须一致。
2 .“
生源地栏应准确填写学生在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3 .
档案接收单位和地址及邮编栏: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填写单位名称及相应的地址和邮编单位无档案保管权限的(如民营、独资、合资等),可填写单位指定的档案接收机构名称及相应的地址和邮编。
4.
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的专业名称(不是专业方向或院系名称)务必与教务处登记的专业名称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不得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
.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应填写为独资、合资、国营或私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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