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卷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时间:2011-03-28 点击数:

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和审核注意事项
请各位试卷评阅责任教师严格遵照下述20条要求评阅试卷。试卷评改完毕,将由责任审核人员审核,一经查出错误,记录试卷的学号、姓名及错误,返回试卷评阅责任教师纠正。下学期开学初,将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员审查,学校将公布审查结果。请试卷评阅责任教师务必认真仔细确认每一环节正确无误。
1 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参考答案)确定的评分标准评卷。
2 试卷必须由主讲教师亲自批改,不得由助教批改。
3 整个试卷的得分情况必须清晰明了,保证外行人能合成卷面分数。
4 必须使用红色笔迹评卷,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笔迹评卷。
5 必须用符号“√”表示答题正确,以符号“×”表示答题错误。
6 评卷时卷面不得有与评卷无关的任何符号和标记。
7 必须对每小题给正分,任何时候不得给负分。
8 有解答步骤的题目必须分步骤给分,不得只给总分。
9 必须正确计算每大题的总得分。
10 每大题的总得分必须填入每大题前的得分栏,同时填入试卷表头的相应得分栏。
11 不得出现某题得分大于该题给定分值。
12 必须在每大题前评阅人栏内亲笔填入评阅人姓名,不得由他人代填。
13 大题的小数分值应保留,试卷总得分的小数分值按四舍五入取整。
14 必须按试卷表头的相应得分正确计算总得分,并填入总分栏。
15 不得以任何形式给靠近及格线的学生调整得分。
16 已经评阅的试卷不得随意修改。
17 任何必要的修改必须由评阅人修改,并亲笔签上评阅人名。
18 必须将试卷总分准确无误地填入课程学习成绩记录表的期末考试评定栏。
19 评定完毕的试卷必须按课程学习成绩记录表的学号顺序排列。
20 课程学习成绩记录表的平时成绩栏内必须填入平时成绩,不必计算学期总评成绩。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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